热眼相看《电子签名法》
【大 中 小】 更新时间: 2005-6-18 22:54:00 阅读次数:1740 来源:信息化建设 作者:边炽
   4月1日起,我国首部真正意义上的信息化法律《电子签名法》正式实施了。    4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随着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在全球得到了广泛应用,创建网络环境下的法律保障体系已经成为世界范围的共同课题。为消除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障碍,包括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内的60多个国家和地区都已相继制定了各自的电子商务、电子签名方面的法律。据有关专家介绍,我国《电子签名法》重点解决了5个方面的问题:1.确立了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2.规范了电子签名行为;3.明确了认证机构的法律地位及认证程序;4.规定了电子签名的安全保障措施;5.明确了电子认证服务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    4《电子签名法》牵一发而动全身,有法可依,不仅让中国的电子商务、电子政务活动从此有了法律保障,也让国产软硬件厂商们找到了新的发力点。国内相关的OA系统、识别技术、智能加密技术等商家,也确实已经开始了抢跑,为新一轮的市场机会做好了准备。    4信息产业部副部长蒋耀平指出,《电子签名法》通过确立电子签名法律效力、规范电子签名行为、维护有关各方合法权益,在法律制度上保障了电子交易安全,从而为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    4为配合《电子签名法》正式实施,本期的专题报道着重介绍了这部法律产生的意义和作用。    4一段时间以来,全国不少地方都在建设自己的电子公文与信息交换系统。众所周知 ,政府办公厅是政府的神经中枢,是政府各部门工作联系的“总关口”,是政府承上启下、协调各方的综合机构。如何运用电子手段改变我们的工作方式,提高我们的工作效率,是规范有序有健康良性地推进政务信息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电子公文与信息交换系统的建设和应用推进》详尽地介绍了广州市办公厅的做法,这也是“我与政务信息化建设共舞”的第二篇文章,作者是广州市政府办公厅政务信息中心主任,也是我们杂志社的监委。全国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从起步到现在已经十多年了,作者回顾自己多年来亲历政务信息化建设推进的过程,畅谈体会,总结经验并审视工作中所碰到的问题,尤其是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如管理体制、岗位职能的职责的设置、机构业务的重组优化等等,一一道来,亲切自然。我们也盼望更多的杂志社的监委,把自己的所见、所闻、所喜、所乐写下来,供杂志社刊登,让更多的人了解并支持政务信息化建设工作。    4政府门户网站正在成为各级政府机关开展电子政务的重要形式和工具,其实,所谓政府门户网站,即是指一级政府(中央或各级地方政府)在各政府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基础之上,建立起跨部门的、综合的业务应用系统,使公民、企业与政府工作人员都能快速便捷地接入所有相关政府部门的业务应用、组织内容与信息,并获得个性化的服务,使合适的人能够在恰当的时间获得恰当的服务。这个概念包含政府门户网站的两个最基本的特征:首先,它是一级政府的概念;其次是其政务处理的统一性、综合性,它与建立该网站的政府机关的行政级别没有关系。这才是政府门户网站的“门户”的本意。《政府门户网站不应有‘门户之见’》一文对当前政府部门建设的网站也称为“门户网站”提出了质疑,我们在此全文刊登,供大家参考。    4这一期刊物,我们特意选登了四川省巴中市和新疆哈密地区两个边远省份地市的信息化建设经验,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只要领导重视,政务信息化建设同样能搞得有声有色。《信息化建设》杂志是全国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的宣传窗口和阵地,是大家共同的杂志。东西南北,全国各地,政务信息化建设的点滴经验,都有机会在我们的刊物上占据一席之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