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下的政务
【大 中 小】 更新时间: 2008-3-13 9:13:56 阅读次数:677 来源:信息化建设 作者:
文章来源:信息化建设 本刊记者:邓波 某地一位农民想办一个养鸡场,前前后后盖了270多个公章,跑了两年多,等手续办下来,市场行情已经发生了变化;一名外商打算在某地投资,一年多过去了项目仍在审批过程中,看好的投资收益成了“黄花菜”,外商在当地的招商会上失声痛哭……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原有行政审批制度的弊端日渐突出,损害了政府的形象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妨碍了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已刻不容缓,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是时代的要求、人民的呼声。 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多次强调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势在必行,要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 从2002年11月国务院首批公布取消789项行政审批项目以来,到2007年,已经取消和调整1992项行政审批项目,超过所有行政审批项目的一半以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陆续取消和调整了半数以上的审批项目。 伴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步伐,电子政务在其中的应用也日趋深入。审批信息的网上公开、审批流程的网上流转、电子监察的全面推行,一系列电子政务手段的应用,不仅仅改善了审批质量,提高了行政效率,更使得我们的政府行为更加公正、透明,阳光政府、服务型政府,正日益成为政府公务员队伍的共识,也让公众亲眼目睹和亲身感受了政府改革的成果。 本期“新闻聚焦”,我们采撷了来自吉林省、青岛市、大连市甘井子区这三个省、市、县三级政府应用电子政务手段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典型报道。从中我们可以看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使得电子政务有了更加丰富多彩的应用途径,而电子政务的应用,又有力地推进了行政审批的高效、规范和公正,可谓相得益彰。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行电子政务,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都为我国政府改革和电子政务发展指明了方向,电子政务也必将成为践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承诺的神兵利器。 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曾经是一栋在这座城市里孤单屹立了好多年,被当地人看做是‘烂尾楼’的庞然大物。可如今这座建筑已焕然一新,不仅是因为其外在形象的焕然一新,更是因为其内在职能的焕然一新。 这里是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的所在地,它承担着全省所有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并且还担负着省直政府采购和建设工程公开招投标、省直会计集中核算等多项核心业务。 走进这样一个集“大权”、“重权”于一身的大厅,工作人员亲切的笑脸、热情的态度,规范严谨的办事流程、清晰明了的公示公告,一改人们以往对政府部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传统印象。吉林省在推进“服务型、责任型、法治型政府”建设过程中,不断创新体制机制,以政务大厅为载体,形成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协调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密切合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协同办公、联合推进的工作新格局。同时建立了监查、法制、群众举报投诉、媒体曝光等多主体、多渠道的监督体系。这些举措从体制、机制上为政务公开提供了保障。 改革,改出阳光下的政务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由于从根本上触及了原有体制的弊端,涉及到权力的再分配、利益的再调整,直面了行政审批中的暗箱操作、消极腐败等问题,在推行过程中,必然会受到来自方方面面的干扰和抵触。解决这些问题,光靠政务大厅这种形式是不行的。改革的核心,是将政府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对分离,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新模式。 吉林省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肖军副主任在接受采访时,给记者举了一个形象的例子。某项目上报审批,需要进行现场核查,结果多个审批管理机构均以此为由到项目所在地核查,由此形成了大量不必要的重复工作,增加了许多不必要的公务开支,并且还容易滋生腐败,难以监督监察。吉林省从2006年开始,推行了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所有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省政府部门,均将审批职能集中到一个处室——行政审批办公室,整建制进入省政府政务大厅办公。同时,选调素质高、业务熟、能力强、服务优的工作人员充实到行政审批办公室,确保行政审批的质量,并且统一启用了行政审批专用章。在各部门所承担的行政审批项目全部移交行政审批办公室后,将原处室的工作职责从侧重行政审批转变到制定规划、调查研究、拟定政策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和抓各项工作落实上来。 在建立新的行政审批模式的同时,吉林省还建立健全了各项配套规章制度,如《行政审批工作流程》、《行政许可听证制度》、《行政审批限时办结制度》等,用制度来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和行政审批行为,确保行政审批工作的规范高效运行和公平、公正、便民、利民。在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督制约上,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政务大厅和省政府各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加强了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对行政审批的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实行重点监察,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等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行政审批工作廉洁高效。并且强化了行政审批的社会监督,严格执行省政务大厅建立的“一次性告知”、“四制”、“八公开”等办事程序,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采取服务对象定期评议、随机调查问卷、发放征求意见卡等多种行之有效的监督方式,强化社会监督,实现“阳光政务”。 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成立以来,行政审批累计接件数、累计办件数已达100万件以上,在推行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后,仅2007年1月1日至今,接件数量近35万件,预计全年接件数可达40万件;可谓成效显著。 电子政务的用武之地 通过电子政务在政务大厅中的应用能够很好地体会到:电子政务要发挥最大的作用,必须要跟着改革走,跟着业务流的转变走。如果电子政务仅仅是模仿原有的工作方式和业务流程,其效用将很难真正体现出来。正是通过一系列的改革,形成了新的,更加优化高效的业务模式,电子政务才能有更大的用武之地,才能在更深的层次发挥其作用。不仅仅是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办事环节,方便了公众办事,更是规范了行政行为,有力地促进了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强化了监督监管。 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依托电子信息网络,把进入大厅审批事项的有关部门同大厅联结起来,实现了大厅“窗口”与本部门和部门间业务的网上传输和办理。同时,建立大厅的内部管理信息系统、电子监察等系统和面向社会公众的服务信息系统。 以政府网站应用为例。吉林省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依托省政府网站资源,建设了吉林省政务大厅网站,有机整合了原有的政务公开、政务大厅、招投标信息三个专题网站的内容和功能,实现了省政务大厅网站与省政务大厅审批系统的实时联动,实现了政务大厅网站和省政府网站之间的信息有效衔接,实现政务大厅审批业务系统与网站内容管理的互联互通。整合了政府采购服务资源,实现了政府招投标信息的即时发布、审批办理信息的实时查询等功能。 在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招投标服务大厅,一项招标项目评审的信息化应用吸引了记者的注意。首先,评标专家是从专家库里随机抽取的;其次,评标专家每人都在一个独立的评标室里通过计算机进行评标;再次,评标专家对投标单位进行询问时,投标单位代表也在独立的房间内回答专家的质询,专家质询的声音也通过系统进行了变声处理。这些措施,有力地杜绝了招投标过程中的人为干扰,保障了招投标过程中的公平、公正。群众则形象地称作“招投标纳入政务大厅,实现了‘灯光下’向‘阳光下’操作的根本性转变”。 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还开通了公众旁听省政府会议的服务项目。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公众可以在政务大厅会议厅实时观看省政府会议,最直观地了解政府工作、决策过程。 下一阶段,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还将大力加强政务公开,特别是行政审批、招投标等过程的公开,让公众能够通过网站、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网上即时通信等手段随时知晓行政审批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形成全流程的阳光政务。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起步于行政审批,随着政务大厅运行成效的进一步显现和社会公众的普遍认可,政务大厅发展方向更加明确,服务功能不断拓展,运行管理机制不断创新,发展模式也更加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政务大厅在建设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法制政府中的地位和作用将更加突出,不仅会成为各部门展示管理水平、干部队伍素质的窗口,而且必将成为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试验场、检验台和突破口。而电子政务作为重要的推动力,也正在改革所创造的良好外部条件的作用下,发挥着越来越突出的作用。正在建设中的网上预审系统、计算机评标系统、审批业务信息交换平台等应用系统,将使各项政务工作更加方便、公正、透明,阳光下的政务,也将散发出更加璀灿的光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