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信息化建设 作者:浙江省副省长 金德水
一、充分肯定“数字浙江”建设取得的成绩
2003年以来的五年,是“数字浙江”建设全面推进并取得明显成效的五年。各地、各有关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八八战略”和建设“平安浙江”、文化大省、“法治浙江”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积极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积极实施“百亿信息化工程”,大力推进“数字浙江”建设,全面推动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应用,全省信息化总体水平和信息产业综合实力跃居全国前列。突出表现在:一是信息化发展环境明显改善;二是信息基础设施日趋完备;三是信息产业持续快速发展;四是重点行业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大幅提升;五是城乡信息化协调发展;六是公共服务信息化全面推进;七是电子政务稳步开展;八是信息安全保障不断加强。同时,全省信息化建设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信息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信息技术应用水平不高,信息资源共享和协同机制不够健全,信息安全保障能力亟待加强,数字鸿沟有所扩大,全社会对信息化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化工作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对此,需要我们采取更加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正确把握信息化发展面临的形势
科学分析信息化发展的新机遇、新挑战,准确把握信息化发展的新特征、新要求,对于深化“数字浙江”建设,加快推进我省信息化进程,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从信息化发展趋势看,主要有四个方面特征:一是信息化日益成为全球竞争的战略重点;二是信息技术重大突破孕育着生产力的新飞跃;三是信息化正成为促进科技发展的重要手段;四是信息化正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在全球一浪高过一浪的信息化大潮中,我国信息化发展正处于从被动应对向自主发展转变的关键时期,机遇与挑战并存,跨越的可能与落伍的风险同在。面对新的形势,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全面认识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带来的新形势新任务,深刻把握我国发展面临的新课题新矛盾,更加自觉地走科学发展道路”。这是中央对当今时代信息化特征的准确把握,是对我国信息化、工业化发展实践的科学总结,是今后一个时期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方针。
从我省情况来看,这些年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著,发展的协调性和均衡性明显增强,但经济结构不合理,产业层次不高,资源环境约束等问题还相当突出。信息技术的发展、渗透和催化,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各个领域的普遍应用,能极大地提高劳动生产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因此,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渗透性强、融合性好、倍增性高等优势,深化“数字浙江”建设,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的融合,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正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的必然选择和紧迫任务。
三、明确下一阶段“数字浙江”建设的主要任务
今后一个时期,是我省全面提升工业化、信息化、城市化、市场化、国际化水平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黄金发展期。“数字浙江”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积极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以惠及全民为宗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和创新为动力,以信息技术的普及应用和做强信息产业为重点,以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为核心,以实施信息技术“倍增”行动计划和城乡统筹发展信息化行动计划为载体,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加速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全面提升信息化总体水平,努力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下一阶段“数字浙江”建设的主要任务是:
(一)加大自主创新力度,进一步提升信息产业发展水平。加快建立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大研发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立足原始创新,大力扶持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共性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并努力取得新的突破。加快创新平台建设,开展二次创新,提高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和集成创新能力。扶持重大装备自主制造,鼓励软件企业提高产业化、工程化和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比重。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标准化战略,形成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理规划产业区域布局,建设一批高水平的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基地。加快发展软件产业,重点发展嵌入式软件、行业应用软件等。培育数字内容产业,开发商业、旅游等服务业信息资源,进一步促进信息咨询、市场调查、征信服务等行业发展。大力发展以信息技术为主要内容的服务外包,拓展网络增值服务,发展互联网新业务。建立信息产业创新服务体系、人才培养体系和国内外产业链合作平台。
(二)加快推进经济信息化,进一步提升产业竞争力。大力推进能源、机械、纺织、印染、服装、化工、医药、冶金、轻工、原材料等传统产业信息化改造与应用,积极利用传感技术、计算机技术、软件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嵌入”传统装备和产品,加快建设面向中小企业的信息技术公共服务体系。大力推进企业信息化,深化信息技术在产品设计、制造、销售等环节的应用。着力推动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在商贸、金融、旅游、文化、房地产等服务业和科教、中介、社区等新兴服务业的普及应用,加快发展基于信息技术的现代物流体系,逐步建立新型金融服务和信用服务体系,发展基于网络的现代金融业务。加快发展电子商务,深化重点行业和骨干企业电子商务应用,鼓励专业市场利用信息技术创新交易模式,引导中小企业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开展在线销售、采购等活动,推动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与经济合作、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应用,营造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稳步推进社会信息化,进一步提升社会管理水平。一是要积极推进城市信息化重点建设工程,着力建设城市基础资源信息库和地理信息资源库,推进信息技术在城市规划、社会治安、公共卫生、智能交通、环境监控等领域的应用,构建城市管理、应急响应和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提高城市综合管理能力。整合社区法律、气象、医疗、旅游、家政等公共服务信息资源,构建社区综合便民服务信息平台。二是要大力推进农村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建设,完善农村信息基础设施,扩大信息网络的覆盖面,降低农村信息网络应用成本。抓好农村信息化试点工作,构建农村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积极开发、整合涉农信息资源,利用信息大篷车等有效载体开展农民和中小企业信息技术培训,逐步完善“三农”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协会的带动作用,推动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农民教育培训、农村管理和服务、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的应用。三是要加快教育科研信息化步伐,完善科研和网络基础设施,发展现代远程教育,推动教育与科研资源共享。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增强疾病控制和救治能力,推进医疗服务信息化。建设多层次、多功能的就业信息服务体系,改善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政策咨询服务。加强对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信息化管理。健全危机管理和处置信息系统,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和处理能力。
(四)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化,不断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坚持统筹协调、分步实施的原则,整合政务网络资源,完善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推动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深化基础数据资源库、政务信息资源库建设,建立信息资源交换和共享机制。加快建设和完善一批重点业务系统,提高行政效率,推进政府管理创新。不断完善政府门户网站,推进政务公开和网上办事。逐步建立以公民和企业为对象,以互联网为基础,覆盖街道、社区和乡村,多种技术手段相结合的电子政务公共服务体系,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
(五)规范发展网络文化,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加快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行业内容数字化和网络化进程,开发和创作适应人民群众需求的优秀数字文化产品,发展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规范网络文化传播秩序,使科学的理论、正确的舆论、高尚的精神、优秀的作品成为网上文化传播的主流。加强公共文化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整合,加强公益性文化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信息服务体系,将文化产品送到千家万户。
(六)加强信息安全保障,促进信息化建设。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构建健康的网络环境,保障信息传输安全。加强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风险评估、应急指挥和安全通报制度,提高基础信息网络的容侵、容灾和抗毁能力,保障事关国家安全、经济命脉、社会稳定和公众利益的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可靠运行,增强灾难恢复和业务持续生存能力。大力发展和推广应用自主可控的信息安全产品和服务。加强信息安全管理,规范网络行为,严防网络泄密,打击网络犯罪。
四、切实加强对“数字浙江”建设工作的领导
“数字浙江”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也是一项全局性的系统工程。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数字浙江”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领导,统筹规划,优化环境,协调推进,切实把“数字浙江”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全面提高我省信息化水平。
一是进一步完善领导和协调机制。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化工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及时研究解决信息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要充分发挥信息化主管部门的作用,建立完善符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向、分工合理、权责明确的信息化推进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级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制度,落实责任,精心组织,真抓实干,全面推进“数字浙江”建设。
二是进一步完善多渠道投融资机制。各级政府要集中相应财力,保证必要投入,建设社会公共信息设施,积极提供公共服务。逐步建立并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多渠道信息化建设投融资机制。财政性投资主要用于急需的战略性、基础性、公益性领域。同时,放宽市场准入,加强政策引导,鼓励社会资金参与信息化建设。积极培育和引进风险投资,实现信息化建设投资的良性发展。
三是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体系。要研究制订和落实推进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的自主创新、人才、政府采购、进出口和市场准入等政策。深入贯彻实施电子签名、知识产权保护、政府信息公开等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积极争取《浙江省信息化促进条例》尽早出台,推动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信息安全等法规建设。着力推进企业、行业技术标准和功能性标准的制定和实施。
四是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信息化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重点培养和引进紧缺的各类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逐步形成包括复合型人才、创新型人才、技能型人才等在内的多层次信息化人才队伍,满足信息化建设对各类人才的需求。完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交流和服务机制,落实各项人才政策。全面开展信息技术普及教育,形成形式多样、结构合理、开放有序的信息化教育培训体系,努力提高全民信息化素质。
五是进一步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密切关注世界信息化发展动向,建立和完善信息化国际交流合作机制,切实加强信息技术、信息资源、人才培养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抓住信息服务业在全球范围内产业转移和产业分化的历史机遇,发挥我省信息产业集聚的优势,积极承揽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延伸产业价值链。
(本文系金德水同志在“数字浙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