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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的思考
发布时间:2008-11-14     阅读人次:3194      来源:      作者:

 ——剖析江西省吉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当前,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贯彻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探索出许多好做法、好经验、好模式、好路子。但必须看到,现有的做法、经验、模式和路子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和不完善的,要真正实现《条例》规定的“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目标,唯有构建起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才是治本之策和关键所在。
    笔者从剖析江西省吉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的做法入手,试提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的构建思路,以抛砖引玉,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持续、规范、深入地进行。
一、基本做法
    吉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行的。受各种因素影响,该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曾一度落后于全省,但其发挥后发优势,在短时间内完成了软件研发、系统测试和信息录入,如期与全省同步开通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且信息丰富、格式规范、流程合理、发布准确,得到省政府领导的肯定和广大市民群众的好评。具体做法是:
    1.加强领导,精心部署。为加强领导,高位推动工作开展,吉安市成立了以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和市监察局局长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吉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负责全市范围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推进和监督。“公开办”由市政府秘书长兼任主任,从市府办、市监察局、法制办和信息办等部门抽调6名工作人员组唱。全市十三个县(市、区)政府和包括井冈山管理局在内的77个市直单位也组建了工作机构,配强了工作人员,明确了工作任务,制定了工作计划,落实了工作措施。同时,市政府分别在2008年元月份和6月份两次召开全市性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学习、动员、部署和落实。如市政府专门发文对市直单位的信息员提出了硬性指标规定,并明确要以编号行文方式上报信息员名单,人员一经确定,中途要更换或调整,必须事先征得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同意;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对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年度目标管理和六大考核内容,对成效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流于形式、不负责任、问题多的,严肃批评,并由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责成其限期整改。
    2、科学分类,统一规范。根据省政府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示范文本,吉安市将公开的政府信息分为九大类,即: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行政执法、公共服务和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每个大类又细分为一至九个不等的小类,共计30个小类,并对每个小类赋予类别号。为统一规范信息的发布,将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填报设置为四种格式,分别对应九大类、30个小类信息的梳理和填报。其中,“格式一”适用于填报除格式二、三、四规定的三类信息外的其余各类信息;“格式二”适用于填报“概况信息类”的“机构职能”信息;“格式三”适用于填报“行政执法类”的“执法动态”信息,包括“行政执法”及“行政复议”情况;“格式四”适应于填报“公共服务类”信息。
    3、网站为主,载体多样。吉安市政府信息公开以网站为主要载体,通过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全市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编制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模块,强化了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导地位。各地、各有关部门则以这个平台为依托,按照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填报规范,可方便快捷地做好本单位政府信息的审核、填报、更新工作,及时回复依申请公开内容,实现市、县、乡三级政府及其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一般在发文阶段就对文件是主动公开、申请公开还是不予公开进行明确,文件出台后5个工作日内就能及时对外发布,大大短于规定的20天时间。与此同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多样化的要求,按照《条例》规定,各地在当地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了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各有关部门设立了相应的场所设施,方便群众及时获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截止目前,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共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0000余条,其中,市本级政府及各市直单位发布3200余条。从公开信息的性质看,主要为主动公开的信息,依申请公开仅受理12件,已办结10件,尚有2件正在答复办理中。从主动公开信息的浏览量和点击率来看,市民对房屋拆迁补偿、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重大项目的批准建设以及有关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就业等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最为关注。
    4、明确职责,保障经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面广、系统性强,必须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方案,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及公开工作,并负责对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市监察局负责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对市政府规章及市级政府行政执法行为的梳理和公开;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技术维护。在明确部门职责的同时,把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放在突出位置。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建设包括软件研发、硬件购置和运行维护等项目,其中,仅硬件购置一项就需投入300多万元,这对一个地方财力年不足25亿元、而人口达470多万人的市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按照平台共建、经费共担、资源共享、信息共用的工作思路,有效化解了资金制约瓶颈,为欠发达地区网上平台建设探索出一条新路。目前,市本级一期安排了60万元平台建设经费,并将每年30万元平台运行维护费列入年度预算,各县(市、区)政府除落实了分担的15万元平台建设费外,还承诺安排总共不少于40万元的平台建设费和每年不少于10万元的运行维护费,市直各有关部门也基本确保了信息公开的必需经费。
二、存在不足
    吉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有的还颇有创意和特色,但与《条例》的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集中表现在四个方面:
    1、制度有待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要实现规范化、信息化、实用化和便民化,制度建设是前提和保证。但由于在《条例》实施前,人力、物力、精力都集中在信息梳理和发布上,无暇顾及规章制度的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还存在发布不准确、程序不规范、审查不严格、监督不到位的情况,建立健全有关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受理、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制度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2、认识有待提高。个别地方和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力度不大,表现在:分管领导没明确、工作机构没成立,动员会议没召开、实施方案没制定,规章制度没建立、保障措施没到位,造成政府信息公开随意性大,内容不全面、重点不突出、更新不及时,影响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3、队伍有待稳定。为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条例》实施前各地、各有关部门成立了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了人员,分解了任务,落实了责任,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2006年、2007年和2008年以来的政府信息目录编制工作,并在政府网站和相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布,但随着阶段性任务的完成,很多地方和部门放松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机构不再专责、人员不再专一、精力不再专注,造成5月1日后对历年政府信息的梳理、审查和发布工作处于停滞状态。
    4、经费有待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是需要建设投入和经费保障的,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分担经费,各地虽然全部到位,但承诺的其它平台建设费能否兑现、运行维护费能否保证受到很大质疑,市直部门未落实必需经费及未开通部门网站的情况还客观存在,所以这些都给网上平台建设及其主导功能定位提出挑战,带来变数。
三、几点思考
    很显然,《条例》的施行标志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入法制化时代,但如何把信息公开变成政府的法定义务,光有领导重视、部门支持和工作热情是不够的;仅有动员部署、编制目录、建立平台、明确职责也是不够的,要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期化、常态化,必须从根本上构建起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必须在提高认识、健全机构、完善制度和规范程序四个环节上下功夫、见真功,多做打基础、管长远的工作,以长效机制的建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1、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基础,是转变执政理念、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手段,意义重大、作用深远。我们务必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自觉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形成新制度,逐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管理机制。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各级政府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重点用于设施配套建设、平台运行维护、日常工作需要及年度评比表彰等,为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准确、有效、持续进行创造有利条件,提供经费支撑。
    2、健全机构,稳定队伍。目前各地、各有关部门都成立了工作机构,落实了工作人员,但随着《条例》5月1日的施行和阶段性任务的完成,大部分单位不再保持机构的稳定性和人员的专一性,降低了工作标准,放松了工作要求,推迟了工作进度。必须看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经常性、长期性、专业性、技术性和敏感性都很强的工作,队伍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为此,建议政府把各地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即政府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保留下来,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直接归口政府办公室管理或列为政府职能部门,为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提供组织保证。同时,酌情增加部门编制,加强部门信息力量,实行专编专用,建立严格招考、录用、调整和更换机制,稳定信息公开队伍。
    3、完善制度,强化考核。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建设任务,稳定机构和人员是必要的,但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才是根本和关键。要逐步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形成一套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规范运行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增强政府发布信息的主动性、权威性;二是抓紧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公开程序、公开方式和公开时限,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三是抓紧建立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的受理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四是加快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五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考核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的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实现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提高权重、加大份量,严格考核、兑现奖惩,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更加规范、有序和持续地进行。
    4、规范程序,阳光操作。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应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抓紧制定操作规程,努力使每一项政府信息公开都能按程序开展、按规范进行、按规则办事。对文件的主动公开,各单位主办科室在发文时就应对文件是主动公开或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提出拟办意见,并按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的程序审批后办理,重大信息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各单位(办公室)在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应立即进行登记、编号,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提出拟办意见,按照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的程序审签后,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送相关科室审核办理,相关科室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按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的程序逐级审批后,在自接到转办的申请件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及时反馈给单位,由单位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答复申请人。(
作者单位:江西省吉安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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